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源挞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源挞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叫达定房源?
你说的应该是挞定房源,售楼部在房源已售的情况下,客户以各种理由拖交首付款,或者拖着不去办理银行贷款,这种情况下属于客户违约,在下发律师函给客户后一定时间,客户还是拒不配合售楼处执行手续,售楼处有权挞定该套房源,如果客户只交了定金,售楼处可以直接拿出来重新出售,如果交了首付款,售楼部可以按合同执行申请退款退网签,重新出售。
房地产踏定是什么意思?
挞定房源是指购房者在交付定金而且签了购房合同之后,后悔了或者未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而被开发商回收再进行出售房屋。房屋被挞定处理的购房者,定金通常无法退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认购书中买房的定金比例不能超出买房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则不属于定金,不符合法律规定。
从定金罚则来说,定金为解约定金,如果是交纳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情况下,购房定金以书面方式进行约定,在定金合同中需要把定金的期限约定写清楚,合同于交付定金当日生效。
踏定有两种情况:
1、开发商恶意踏定:就是消费者看好一套房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出认购书,只是出具一张简单的收据。
之后销售人员再以口头形式,临时通知客户付清首付日期。一旦购房者忽略了交付日期,开发商则扣除所有定金。2、消费者拒绝签约:消费者下定之后,可能由于多种原因,迟迟不签约或者拒绝签约,超出约定期限的,开发商可发律师函,对定金进行没收处理,这也叫踏定。
1、开发商恶意踏定:就是消费者看好一套房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出认购书,只是出具一张简单的收据。之后销售人员再以口头形式,临时通知客户付清首付日期。一旦购房者忽略了交付日期,开发商则扣除所有定金。
2、消费者拒绝签约:消费者下定之后,可能由于多种原因,迟迟不签约或者拒绝签约,超出约定期限的,开发商可发律师函,对定金进行没收处理,这也叫踏定。
房屋所有权发布转移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产权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费。它是针对房地产产权变动的专门税种,也是购房过程中购房所承受的大税额的一次税费,约为房价的1.5%.购买第二套住房时的契税约为房价的3%。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源挞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源挞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