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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老小区加装电梯?
重庆市主城区包括所属各区县的一些有条件的老小区省许多都安装了电梯。这是因为这些小区建的时间较早,基本上都是砖混结构,设计都是在七楼一底,有的高达十一层。这样对于上了年纪的老人进出十分不方便。于是相关部门出台了允许在旧小区安装电梯的规定,但必须经过市政规划审批,不得影响交通、环境、市容市貌。
现在重庆老旧小区的楼房都可以加装电梯,好像是要个户达到80%以上的人同意就可以加装,似乎现在是约定俗成,根据不同的楼层,定出不同的价格,只要大家同意,把钱交到银行就可以,有请施工人员来施工了。一般价格在40万左右。好像是社区有一定的补贴。
《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完善老旧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推动城市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外墙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老旧住宅,是指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的住宅。
第三条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原则,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
第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国土、房管、城乡建设、消防、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
第五条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楼栋未分单元的,应当经本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审批申请。
第六条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申请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
(三)增设电梯用地应当位于老旧住宅建设用地范围内;确因用地条件受限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
所有的老旧小区的群众对这项政策表示衷心感谢,这是给老旧小区的广大群众带来的最贴心,最实惠,最到位的关怀。
感谢***感谢街道感谢社区等各级部门各领导,这是解决老旧小区人民群众长期以来最头疼的问题,感谢,赞成,支持,希望政策早日落实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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