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房补充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购房补充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购房合同已备案,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么?需要再备案么?
不过,到底是否还需要再次备案,我想不太好说。
如果不能,那抱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咱们最好绕开房地产公司,直接去问一下房管局,看人家说要不要再次备案,就放心了,以防被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忽悠。
祝你好运!
签完购房合同才发现了补充协议中的猫腻,怎么办?
1.一般来讲我们都是在售楼处签购房合同,通常在签合同的时候,置业顾问会跟你简单的介绍一下合同的内容,然后展开需要签字的地方,直接让你在购房合同上签字。
2.而我们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拿起一本厚厚的购房合同,详细的查看里面的每一个条款,弄明白每一个条款所表达的意思,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职业顾问时不时的催促几句,就很容易让我们忽视合同的具体内容,最终草率签字。这也就给了一些不良商家可乘之机。
4.其实签购房合同是一件非常严肃和重要的事情。因为作为成年人一旦在合同上面签字,就表明自己认同合同里边的所有内容,要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5.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正式签合同之前,先把空白合同要一份儿,带回家自己好好研究。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到售楼处去签合同。
你现在既然已经签了合同,想要反悔恐怕很难,除非你能够证明地产商提供的合同内容,让你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合同里边有明显的霸王条款。或者你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到胁迫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互相矛盾,是否会构成霸王条款?
把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对比发现,在补充协议里,有一条无论逾期日期是否超过60天,买受人均不可接触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我们来看,同时有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时,一般来说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执行,但是这里就有一个坑了,逾期超过60天,买受人也不能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得到购房款按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其实啊!在这里来说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开发商付的出,因为这个违约金对于开发商来说,一万块钱一年才365元的利息,比银行贷款划算多了。能交房开发商也不按时履约啊。
我一个朋友也碰到类似的情况,已经逾期一年,还没有交房,也去找开发商协商过。
开发商说的明白,如果不满意,你可以去***。
是的,我们可以去***,甚至我的律师朋友说,胜诉的几率非常的大,就是司法诉讼及执行结束,有个一年两年也很正常。反正开发商还是在拿你的钱办事情。
而开发商为什么不怕告,开发商有自己的法务,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可干,正等到你***开发商,他好大显身手,不管官司输赢,法务都有补贴可以拿。
而开发商给法务的任务就是“拖”。死命的往后拖时间。
题主遇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一般贸易合同签订后,一方对合同条款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修改,取得对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以协议条款为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工商管理局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审核通过的版本,对约定开发商责任的条款是不允许修改的,对减轻开发商责任或加重购房者责任的补充协议,虽然经购房者同时和购房合同签订了,但如果发生购房纠纷***到人民***,***会认定补充协议条款无效,以购房合同条款为准。
所以题主签订补充协议,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照购房合同条款执行。补充协议作为霸王条款无效。
大家如果喜欢我的观点,请参看《老何看点》,谢谢!
物业协议能作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用吗?
个人认为,物业协议不能作为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首先,购房合同的签订主体要明确,即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关系,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房屋交易关系,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也是约束双方的,而物业协议是指在交房之后,由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关于小区各种物业管理服务的法律关系,很显然两种合同是不同的签订主体也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物业协议不能影响购房合同。
相信大家都懂得购房合同的重要性,一般来说购房合同都是固定模板,有些条款会在补充协议里出现,看到补充协议大家要注意,是否有义务与权利不对等,违约责任不明确的条款。物业协议是否能做补充协议,事实上,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因此,这种情况,还应该咨询当地的房产局或者律师。补充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协议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购房补充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购房补充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