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买卖仲裁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屋买卖仲裁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仲裁机构调解达成的协议能否制作为判决书?
不可以。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机构主持下,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以根据该协议,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调解书并且送达双方当事人。
仲裁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已经解决,不可以再向******。***也不可能根据仲裁达成的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制作判决书。
协议约定仲裁的,仲裁结束后还可以***吗?
问:我在某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双方约定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处理。现在我出了交通事故,向财保公司理赔,但是双方对最后理赔的金额有不同意见,那么我可以直接向******吗?还是必须向南昌仲裁委申请仲裁呢?
瑞昌邹某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应当驳回***,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所以如果你在***时向***明示有仲裁条款的,那么***将不会受理。
但如果你没有明示,***受理后,如果对方没有在开庭前提交仲裁约定的话,那么***将继续审理,如果提交仲裁约定的话,***就会驳回你的***,那么你就只能选择仲裁处理。第1页共1页
在合同法中,仲裁之后是否可以上诉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是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但可以适用司法监督,申请仲裁委员***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但不经仲裁是否可以直接向******?
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不经仲裁不可以直接向******,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的,裁定不予受理。
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六条 在人民***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驳回***:
1、仲裁机构或者人民***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2、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买卖仲裁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买卖仲裁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