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房产权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二手房产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手房交易带装修家电会对以后有什么***么?
二手房买卖因涉及房屋装修、家具和家电等附属物品,很容易产生各类***。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涉及赠送固定装修、家具、家电等情况,最好在合同中写清楚,并注明家具或家电的品牌、型号、数量、价值等信息,以及卖方违约时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而不是含糊地表述为“赠送家具、家电”。
有了充足的证据,在出现卖方违反约定的情况下,买方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买卖交易房产证还没满二年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交易房产证还没满二年,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营业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避免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选择靠谱的中介。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房产中介作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房屋的监管方还是很有必要的,这可以确保顺利过户、钱房两清。
审查房产证。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买房人可以审查卖房人的房产证。主要审查的信息有,该房产证,是否为国家签发的有效证件;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该房产证的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信息。
明确他项权。买房人和卖房人可以一同前往房管局,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权等他项权,当出现他项权时,该房屋坚决不能购买,一旦购买,日后必定***不断。
察看房屋实际状况。买房人可以与卖房人一同前往该房屋,查看该房屋质量结构,查看该房屋水电气以及宽带情况。并一同前往物业管理部门,查看该房屋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情况。当出现拖欠情况时,必须要求卖房人缴清相关拖欠费用,方可购买。
看房屋是否还在出租。我国法律原则之一的“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房买卖。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只要租房合同还没到期,租客就有权力住在里面,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所以当该房屋存在对外出租情况时,必须在合同中一并约定清楚。
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涉及的居间风险有哪些?
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
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
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
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
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
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二手房产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房产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