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经纪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经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个公司合作因经济纠纷处理不当,现当地公安介入要当做刑事案件处理,该怎么办?
现在许多的企业间***,已经涉嫌***或者合同***,这类案件本身就是刑事犯罪案件,而非经济***,这样,受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对没有犯罪事实,尚构不成犯罪的,不予立案。现在公安机关对经济***方面的立案是非常慎重的,因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既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交***时,也会被检察院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决定不***,因此,属于经济***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因为,哪个警员也怕办错案或者立案后办不下去半途而废。而更多的情况是,明明属于经济***案件,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总是以属于经济***为理由,不予受理不予立案,要求报案人去******打民事官司,这样就会让***犯罪人逍遥法外。受理难,立案难,是当今***案件越来越多的原因之一,因为***犯是最不怕打官司的,而打官司,多数都是被告占便宜,原告受损失。
现实中如果遇到这类事情,我个人建议是能够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公安机关既然是刑事立案,那么无论是作为单位犯罪立案侦查亦或者是作为自然人犯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一般都会传唤公司的负责人员接受讯问。那么这个时候,依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单位亦或者是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都有权利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我个人认为应当通过了解公安机关讯问思路以及公司经济***的具体事实,积极组织整理无罪的相关证据,并形成律师书面的法律意见。上述工作完成后,律师应当积极联系办案警官,争取做到当面沟通并递交相应的无罪证据以及书面法律意见,据理力争,要求公安机关能够在立案侦查的初始阶段就撤销案件。
如果上述工作没有太好的效果,那么律师还可以要求检察院介入进行立案监督。一般来讲,我们熟悉的立案监督是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但是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违法立案的情形,检察机关仍然可以行使立案监督的权利。该条款具体条文为如下: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也即,律师对于这种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违法插手经济***的案件,可以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坚决防止将经济***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要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凡是有悖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条款,要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不甘人后,在2018年11月6日组织学习,表态更为具体明确和细致,而且的确切中要害:
对于有关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涉及民营企业行贿人、民营企业家的,要依法审慎***取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要落实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符合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取。
最高***出手了!严禁将经济***当作犯罪处理,严禁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党组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