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房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购房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你好,关于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其实有很多,这里我们来介绍一些关于房屋继承和办理继承手续的基础法律常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些房屋虽然登记被继承人一个人的名下,但是却有可能是与他人共有的,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设该房屋产权登记人去世了,那么该房屋并不全部都是遗产,依法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属于去世这一方的房产部分,才作为遗产继承。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可能与第三方订立遗赠与扶养协议,约定由第三方负责对其养老送终,待其百年后,其遗产归该第三方;被继承人也有可能立下遗嘱,指定百年后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遗言都没有留下。
继承开始后,当被继承人生前与第三方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则优先适用协议;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才轮到遗嘱继承,其中,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其次,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分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房屋的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一般就是指权属变更登记即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需要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场,要么一起登记为共有权人,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部分人放弃继承,由其中一人或者部分***利人登记,通常由获得产权人给予其他放弃产权的继承人相应的补偿,当然,是否需要补偿以及补偿的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愿协商,感情到位的,可能一分不需要补偿,感情不位或者有其他原因的,也许补偿再多也有人不愿意。
如果按遗嘱处理,在过户的时候,一般还要一次继承公证,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确认继承关系,有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有遗嘱了,还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确认?因为遗嘱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人生前有可能同时立下数份遗嘱,这时就会涉及多份遗嘱以哪份为有效的问题,继承人之间也有可能对遗嘱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会从慎重的角度考虑,由所有被继承人到场确认,均无异议时,才可办理。
1、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2、划定可继承房产
继承人到场,协商确定可供继承的房产到底有哪些,最好列个清单
3、先偿还债务、税款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划定继承人顺序、继承份额
5、写个合同,写清如何继承
6、办理过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购房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购房法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