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济南历城租房信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济南历城租房信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济南城中村租房哪里便宜?
在济南房租便宜的地方,一般应该是紧临市区或者是市区内的城中村,这些地方虽然条件,环境卫生,安全性差一点。但是大都在主城区边上,起居生活,交通出行也是很方便的,总体租金还是便宜的很多。例如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的姚家庄,中井庄,浆水泉村,柳行头。
历城区的洪家楼,赵庄,市中区王官庄,槐荫区的西沙庄,大魏家等
济南公租房家庭申请条件?
1.公租房申请范围及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序号 项 目 具 体 条 件
1 户籍 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 城市低保、特困家庭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有特殊情形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3 房产 申请家庭应为无房家庭,无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无以下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与监护人一起申请,监护人也应无房。
4 年龄 已婚家庭申请无年龄限制,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为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等情况),应年满3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申请人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时应与监护人一起申请。
可以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
(一)家庭户: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的规定;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二)单身人员: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的规定;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济南公租房2020申请条件?
根据《济南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
申请范围及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已签订***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以上就是关于2020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全部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济南历城租房信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济南历城租房信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